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25條和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22年第12批次建設用地的《征收土地方案》的內(nèi)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一、批準征地機關、批準文號、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

固安縣2022年第12批次建設用地于2022年4月28日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,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﹝2022﹞197號,批準用途為工礦倉儲用地、交通運輸用地。

二、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

該地塊位于大北營村東側、永清連接線西側,開發(fā)用途為工礦倉儲用地、交通運輸用地。擬征收固安鎮(zhèn)大北營村集體土地31.2870公頃[其中農(nóng)用地30.3646公頃(其中:耕地6.0362公頃、園地18.2615公頃、林地5.0469公頃、農(nóng)村道路0.8418公頃、設施農(nóng)用地0.1782公頃)、未利用地0.9224公頃(其中其他草地0.9224公頃)]、北解家務村集體土地0.4460公頃[其中農(nóng)用地0.4460公頃(其中耕地0.4302公頃、農(nóng)村道路0.0158公頃) ]。

三、法律救濟途徑

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,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(nèi),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。

特此公告

固安縣人民政府

2022年6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