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的公告

 
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46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25條和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、《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18年第八批次建設用地1號地塊的《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》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一、批準征地機關、批準文號、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

固安縣2018年第八批次建設用地1號地塊已于2018年6月27日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,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[2018]404號,批準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。

二、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

該地塊位于固安縣東紅寺鄉(xiāng)西市村東北側,開發(fā)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。擬征收西市村集體土地0.9468公頃[其中:農(nóng)用地0.9468公頃(其中:耕地0.9211公頃、其他農(nóng)用地0.0257公頃)]。

三、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。

按照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《關于固安縣2018年度第八批次建設用地被征地農(nóng)民社保情況的復函》(固人社字[2018]57號)文件的要求,共提取社會保障費350.5620萬元、風險基金28.0303萬元。

四、土地補償及支付方式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其中1號地塊位于廊坊市固安縣區(qū)片Ⅰ,區(qū)片價為每公頃180.0000萬元。該地塊所征土地面積0.9468公頃,土地補償總額為170.4240萬元。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該村村委會,由村委會自行安置。

五、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

該地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種類和數(shù)量以該地塊土地調查結果確認表為準,按相關規(guī)定確定補償標準,無標準的通過評估確定補償費用。  

六、法律救濟途徑

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,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60日內,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。

特此公告

 

固安縣人民政府

2018年8月8日


固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的公告

 
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46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25條和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、《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18年第八批次建設用地2號地塊的《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》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一、批準征地機關、批準文號、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

固安縣2018年第八批次建設用地2號地塊已于2018年6月27日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,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[2018]404號,批準用途為工礦倉儲用地。

二、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

該地塊位于固安縣渠溝鄉(xiāng)西三村北側,開發(fā)用途為工礦倉儲用地。擬征收西三村集體土地0.6341公頃[其中:農(nóng)用地0.6341公頃(其中:耕地0.6341公頃)]。

三、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。

按照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《關于固安縣2018年度第八批次建設用地被征地農(nóng)民社保情況的復函》(固人社字[2018]57號)文件的要求,共提取社會保障費350.5620萬元、風險基金28.0303萬元。

四、土地補償及支付方式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其中2號地塊位于廊坊市固安縣區(qū)片Ⅱ,區(qū)片價為每公頃120.0000萬元。該地塊所征土地面積0.6341公頃,土地補償總額為76.0920萬元。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該村村委會,由村委會自行安置。

五、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

該地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種類和數(shù)量以該地塊土地調查結果確認表為準,按相關規(guī)定確定補償標準,無標準的通過評估確定補償費用。  

六、法律救濟途徑

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,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60日內,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。

特此公告

 

固安縣人民政府

2018年8月8日

 

 

固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的公告

 
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46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25條和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、《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18年第八批次建設用地3號地塊的《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》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一、批準征地機關、批準文號、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

固安縣2018年第八批次建設用地3號地塊已于2018年6月27日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,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[2018]404號,批準用途為工礦倉儲用地。

二、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

該地塊位于固安溫泉休閑商務產(chǎn)業(yè)園區(qū)郭村北側,開發(fā)用途為工礦倉儲用地。擬征收郭村集體土地0.3936公頃[其中:農(nóng)用地0.3936公頃(其中:耕地0.3758公頃、其他農(nóng)用地0.0178公頃)]。

三、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。

按照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《關于固安縣2018年度第八批次建設用地被征地農(nóng)民社保情況的復函》(固人社字[2018]57號)文件的要求,共提取社會保障費350.5620萬元、風險基金28.0303萬元。

四、土地補償及支付方式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其中3號地塊位于廊坊市固安縣區(qū)片Ⅱ,區(qū)片價為每公頃120.0000萬元。該地塊所征土地面積0.3936公頃,土地補償總額為47.2320萬元。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該村村委會,由村委會自行安置。

五、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

該地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種類和數(shù)量以該地塊土地調查結果確認表為準,按相關規(guī)定確定補償標準,無標準的通過評估確定補償費用。  

六、法律救濟途徑

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,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60日內,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。

特此公告

 

固安縣人民政府

2018年8月8日

 

 

固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的公告

 
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46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25條和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、《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18年第八批次建設用地4號地塊的《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》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一、批準征地機關、批準文號、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

固安縣2018年第八批次建設用地4號地塊已于2018年6月27日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,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[2018]404號,批準用途為工礦倉儲用地。

二、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

該地塊位于固安縣東灣鄉(xiāng)馬申莊村南側,開發(fā)用途為工礦倉儲用地。擬征收馬申莊村集體土地1.4773公頃[其中:農(nóng)用地1.4773公頃(其中:耕地1.3865公頃、其他農(nóng)用地0.0908公頃)]。

三、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。

按照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《關于固安縣2018年度第八批次建設用地被征地農(nóng)民社保情況的復函》(固人社字[2018]57號)文件的要求,共提取社會保障費350.5620萬元、風險基金28.0303萬元。

四、土地補償及支付方式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其中4號地塊位于廊坊市固安縣區(qū)片Ⅱ,區(qū)片價為每公頃120.0000萬元。該地塊所征土地面積1.4773公頃,土地補償總額為177.2760萬元。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該村村委會,由村委會自行安置。

五、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

該地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種類和數(shù)量以該地塊土地調查結果確認表為準,按相關規(guī)定確定補償標準,無標準的通過評估確定補償費用。  

六、法律救濟途徑

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,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60日內,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。

特此公告

 

固安縣人民政府

2018年8月8日


固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的公告

 
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46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25條和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、《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18年第八批次建設用地5號地塊的《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》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一、批準征地機關、批準文號、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

固安縣2018年第八批次建設用地5號地塊已于2018年6月27日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,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[2018]404號,批準用途為工礦倉儲用地。

二、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

該地塊位于固安縣東灣鄉(xiāng)馬申莊村西南側,開發(fā)用途為工礦倉儲用地。擬征收馬申莊村集體土地1.2718公頃[其中:農(nóng)用地1.2718公頃(其中:耕地1.2718公頃)]、東曹莊村集體土地6.4884公頃[其中:農(nóng)用地6.4884公頃(其中:耕地6.2832公頃、園地0.1794公頃、其他農(nóng)用地0.0258公頃)]。

三、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。

按照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《關于固安縣2018年度第八批次建設用地被征地農(nóng)民社保情況的復函》(固人社字[2018]57號)文件的要求,共提取社會保障費350.5620萬元、風險基金28.0303萬元。

四、土地補償及支付方式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其中5號地塊位于廊坊市固安縣區(qū)片Ⅱ,區(qū)片價為每公頃120.0000萬元。該地塊所征土地面積7.7602公頃,土地補償總額為931.2240萬元。土地補償費支付給上述村委會,由村委會自行安置。

五、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

該地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種類和數(shù)量以該地塊土地調查結果確認表為準,按相關規(guī)定確定補償標準,無標準的通過評估確定補償費用。  

六、法律救濟途徑

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,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60日內,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。

特此公告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固安縣人民政府

2018年8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