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安縣人民政府

關于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的

公          告

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46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25條和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、《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19年第2批次建設用地1號地塊的《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》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一、批準征地機關、批準文號、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

固安縣2019年第二批次建設用地1號地塊已于2019年08月21日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,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[2019]538號,批準用途為商服用地。

二、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

該地塊位于固安縣花科村北側,開發(fā)用途為商服用地。擬征收花科村集體土地1.1209公頃 [其中:農(nóng)用地0.0012公頃(其中:耕地0.0001公頃、林地0.0011公頃)和未利用地1.2497公頃]。

三、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。

按照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《關于固安縣2019年度第二批次建設用地被征地農(nóng)民社保情況的復函》(固人社字[2019]19號)文件的要求,共提取社會保障費762.1440萬元、風險基金63.5124萬元。

四、土地補償及支付方式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其中1號地塊位于廊坊市固安縣區(qū)片Ⅱ,區(qū)片價為每公頃120.0000萬元。該地塊所征土地面積1.2509公頃,土地補償總額為150.108萬元。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該村村委會,由村委會自行安置。

五、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

該地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種類和數(shù)量以該地塊土地調查結果確認表為準,按相關規(guī)定確定補償標準,無標準的通過評估確定補償費用。

六、法律救濟途徑

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,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60日內,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。


特此公告


固安縣人民政府

2019年08月29日


固安縣人民政府

關于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的

公          告

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46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25條和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、《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19年第2批次建設用地1號地塊的《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》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一、批準征地機關、批準文號、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

固安縣2019年第二批次建設用地1號地塊已于2019年08月21日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,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[2019]538號,批準用途為商服用地。

二、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

該地塊位于固安縣馬申莊村南側,開發(fā)用途為商服用地。擬征收馬申莊村集體土地0.1207公頃 [其中:農(nóng)用地0.1207公頃(其中:耕地0.1189公頃、林地0公頃和其他農(nóng)用地0.0018公頃]。

三、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。

按照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《關于固安縣2019年度第二批次建設用地被征地農(nóng)民社保情況的復函》(固人社字[2019]19號)文件的要求,共提取社會保障費762.1440萬元、風險基金63.5124萬元。

四、土地補償及支付方式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其中1號地塊位于廊坊市固安縣區(qū)片Ⅱ,區(qū)片價為每公頃120.0000萬元。該地塊所征土地面積0.1207公頃,土地補償總額為14.4840萬元。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該村村委會,由村委會自行安置。

五、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

該地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種類和數(shù)量以該地塊土地調查結果確認表為準,按相關規(guī)定確定補償標準,無標準的通過評估確定補償費用。

六、法律救濟途徑

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,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60日內,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。


特此公告


固安縣人民政府

2019年08月29日


固安縣人民政府

關于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的

公          告

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46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25條和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、《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19年第2批次建設用地1號地塊的《征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》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一、批準征地機關、批準文號、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

固安縣2019年第二批次建設用地1號地塊已于2019年08月21日經(jīng)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,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[2019]538號,批準用途為商服用地。

二、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

該地塊位于固安縣大義尚村南側,開發(fā)用途為商服用地。擬征收大義尚村集體土地25.2829公頃 [其中:農(nóng)用地25.2829公頃(其中:耕地24.3092公頃、林地0.3168公頃和其他農(nóng)用地0.6569公頃]。

三、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。

按照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《關于固安縣2019年度第二批次建設用地被征地農(nóng)民社保情況的復函》(固人社字[2019]19號)文件的要求,共提取社會保障費762.1440萬元、風險基金63.5124萬元。

四、土地補償及支付方式

該地塊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征地區(qū)片綜合地價執(zhí)行,其中1號地塊位于廊坊市固安縣區(qū)片Ⅱ,區(qū)片價為每公頃120.0000萬元。該地塊所征土地面積25.2829公頃,土地補償總額為3033.948萬元。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該村村委會,由村委會自行安置。

五、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

該地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種類和數(shù)量以該地塊土地調查結果確認表為準,按相關規(guī)定確定補償標準,無標準的通過評估確定補償費用。

六、法律救濟途徑

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,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60日內,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。


特此公告


固安縣人民政府

2019年08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