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莊鎮(zhèn)東桃園村及有關農戶:
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依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(guī),現將馬莊鎮(zhèn)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圍和目的
擬征收你村位于固雄公路東側、東桃園村北側的土地。依據廊坊市建設項目招標方案核準意見表(核準編號:[2019]24號),用于馬莊鎮(zhèn)生活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。
二、土地現狀
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,擬征收你村土地0.7877公頃,其中農用地0.7877公頃。無地上附著物,無青苗。
三、補償標準
依據《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征地區(qū)片價的通知》(冀政[2008]132號)、《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訂征地區(qū)片價的通知》(冀政發(fā)〔2015〕28號)文件規(guī)定,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縣第G-Ⅱ區(qū)片,區(qū)片價標準為120.0000萬元/公頃,土地補償總額為94.5240萬元。
四、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措施
安置方式:貨幣安置(貨幣、住房、留地、就業(yè)等)
社保措施:根據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《關于馬莊鎮(zhèn)生活污水處理廠用地項目落實被征地農民社保情況的復函》(固人社字[2020]162號)文件,按照征地區(qū)片價的25%,繳納社保費23.6310萬元。
五、其他事項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30日內,多數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,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向我縣人民政府提出聽證申請。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30日內,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可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在村委會辦理補償登記。
特此告知。
聯系人:王學軍 聯系電話:18831678882
固安縣人民政府
2020年11月4日